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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建设标准
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建设标准专业委会(以下简称标准专委会)的工作,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标准专委会宗旨是研究编制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推动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发展。
第三条 主要职能是负责轻工行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编制和宣贯、培训等项工作。
第四条 标准专委会的活动应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的规章制度,执行协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负责组织成立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建设标准专业委员会,并负责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条 标准专委会是由轻工行业相关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人员暂定15人),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主任由协会负责标准工作的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全体委员通过。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标准专委会工作会议一般每一年召开一次,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开展工程建设标准的研究和编制工作,确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组织专题研讨会等项工作。
会议形式除委员集中召开会议外,也可采用电话、互联网、通信等方式。
第八条 工作任务
(一)向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提出关于轻工行业标准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探讨行业强制性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建设的发展;
(三)讨论工程建设标准在全行业的推广和提升;
(四)交流研究工程建设标准在保证质量安全中的科学地位;
(五)结合轻工业产品的特点和特性,制定具有市场主导能力的标准;
(六)培养一批具备先进技术水平和科技手段的专业人才队伍;
(七)总结创新不断总结经验,作好行业标准化建设的基础创新,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八) 积极收集、了解行业在标准化建设中的问题,组织研究解决。
第九条 自觉接受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有关工作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披露。
附件:工程建设标准专业委员会名单
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工程建设标准专业委员会名单
主 任:
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董辉
副主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分有限公司 戚永宜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李耀
成 员: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杨晓臻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许林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陈宝武
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王洪立
新疆轻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邸志超
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 温演停
山东省轻工业设计院 赵笑萍
甘肃省轻纺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王红霞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孙汉芝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 叶世成